为进一步拓展我市福利彩票销售渠道,根据辽宁省福利彩票中心要求,按照《2025年盘锦市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征招工作实施方案》相关程序,盘锦市福利彩票中心于2025年9月8日至11月30日(原征招期限为2025年9月8日至9月30日,为满足广大市民需求延期至2025年11月30日结束),完成了公告、线下申请、实地考察及综合评估工作,现将拟新增的10家福彩代销站相关信息予以公示,接受社会公众监督。
一、拟新增福彩代销站基本信息
1.申请人齐某,女,申请地址位于盘锦火车站二楼,申请地址与周边福彩投注站、中小学及幼儿园距离符合本次征招距离条件,评估考核结果为513分。
2.申请人李某,男,申请地址位于双台子区湖滨路水榭春城小区B1430号商网,申请地址与周边福彩投注站、中小学及幼儿园距离符合本次征招距离条件,评估考核结果为514分。
3.申请人朱某,男,申请地址位于兴隆台区音响家园45号商网,申请地址与周边福彩投注站、中小学及幼儿园距离符合本次征招距离条件,评估考核结果为497分。
4.申请人陈某,男,申请地址位于兴海街道陈冷路顺达加油站内,申请地址与周边福彩投注站、中小学及幼儿园距离符合本次征招距离条件,评估考核结果为412分。
5.申请人赵某,男,申请地址位于金港翠园小区东门金港便利店内,申请地址与周边福彩投注站、中小学及幼儿园距离符合本次征招距离条件,评估考核结果为400分。
6.申请人郑某,女,申请地址位于幸福时光小区1号楼102商网,申请地址与周边福彩投注站、中小学及幼儿园距离符合本次征招距离条件,评估考核结果为483分。
7.申请人赵某,男,申请地址位于盘山县新县城水岸蓝桥3期,申请地址与周边福彩投注站、中小学及幼儿园距离符合本次征招距离条件,评估考核结果为430分。
8.申请人杨某,女,申请地址位于兴隆台区商西小区101商网,申请地址与周边福彩投注站、中小学及幼儿园距离符合本次征招条件,评估考核结果为475分。
9.申请人齐某,女,申请地址位于兴隆台区泰山路金穗小区1号商网,申请地址与周边福彩投注站、中小学及幼儿园距离符合本次征招条件,评估考核结果为440分。
10.申请人刘某,女,申请地址位于天玺城东城B1-009商网,申请地址与周边福彩投注站、中小学及幼儿园距离符合本次征招条件,评估考核结果为511分。
二、公示目的与期限
本次公示旨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,确保福彩代销站设立的公开透明。公示期限自2025年12月10日起至2025年12月16日止(5个工作日)。在此期间,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,可通过以下方式向盘锦市福利彩票中心反映。
联系电话:0427-3331020 17824280660
邮寄地址: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39号盘锦市福利彩票中心(请在信封上注明“销售网点公示意见”)
三、注意事项
1.请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和具体意见,以便我们及时联系并反馈处理结果。
2.对于匿名反映或无法核实来源的信息,我们将不予受理。
3.公示期满,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,盘锦市福利彩票中心将正式批准设立销售网点。
盘锦市福利彩票中心承诺,将一如既往地秉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不断优化彩票销售服务,促进福利彩票事业的健康发展。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!
盘锦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
2025年12月10日